第632章《劳动法》的诞生(第1更求订阅)
大唐除了女工,还有相当数量的男工的。
例如造纸厂、钢铁厂、火药厂等等。
在长安,工人的数量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。
这个数字秦墨没有统计过,因为除了他自己的产业,其他人的产业也有无数的工人。
在这种情况下,制定一部《劳动法》是很有必要。
《劳动法》志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,当然,里面还是有一些保护雇主权利的条例的。
但总体是偏向普通的劳动者。
在大唐制定一部法律,比后世容易千倍万倍,那些雇主在大唐没有太大的发言权,不会因为利益的问题而来扯皮。
开办工坊“五四零”的有不少都是勋贵,这部法律自然会触动他们的利益,但是受损不大。
些许利益,显然不足以让他们和李二对着干。
李二和秦墨制定的法律的时候,不会去征求他们的意见。
如果这样做,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脑子进水了。
而且,大唐的守法的环境远比后世的要好。
大唐法律的两大支柱是德与刑,主张德主刑辅,德还在刑的前面。
这样的大环境下,百姓也能比较容易的接受,推行起来也更加容易。
秦墨离开太极宫后,又被戴胄叫住了。
“你真的能够在几天内制定出一部完善的律法?”
在古代,法治的思想没有普及,精通律法都被认为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。
至于制定律法更是一件困难之事。
贞观元年,大理寺少卿出缺,李二首先就想到戴胄,因为他办事公正。
这老货甚至传召过老阴货等朝廷大佬。
不过戴胄并不通律法,做起来很费力。
没过多久,也是贞观元年,李二命孙伏伽任大理寺少卿。
这段很短暂的经历,让戴胄心里印象极为深刻,认为律法是很复杂的事物。
秦墨笑道,“我办事,你放心。”
说完,他便骑马返回了府上。
回到家里,已经是傍晚。
李丽质等人正在等他一起吃晚饭,在李二派人去找他的时候,他已经派人回家里通报,所以她们也没有担心。
此后几天,秦墨就开始闭门不出,专心在网上搜索有关于《劳动法》方面的东西,搜出来是极简单的,但是有一些不适合大唐的东西要进行删减。
删减之后,就是抄写下来。
做完这一切,也只不过用了三天。
于是在吃完午饭,睡了午觉之后,他才去找李二。
反正上朝是不可能上上朝的,只有上等李二下朝之后,才能去办事。
反正上朝是不可能上上朝的,只有上等李二下朝之后,才能去办事。
秦墨在家将的保护下,坐在温暖的马车里前往皇宫。
如今已是十二月了,长安城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,这种天气就应该在家搂着妻妾睡觉。
进了太极宫,李二依旧勤奋的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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