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,没死的也成了惊弓之鸟。
相比野兽,他们更要小心折返的克里人。
格拉斯他们身后,足足追着一百多名克里族战士,外加几名克里族勇士。
谁也不敢肯定,他们是否会一直追下去。
万一追到半路,有一些人选择返回,他们这群跟在后面的老弱病残就危险了,这也是林耀希望更换路线的原因。
“收获不错,猎到了一只山鸡,我都不知道这里有山鸡的!”
半小时后,林耀返回临时营地:“你们找到了什么?”
“一些野蘑菇,这东西在树林里有很多。”泰勒回答道。
“我找到了一些野菜,要是能生火就好了,山鸡炖蘑菇再撒上点野菜,简直是人间一绝。”威廉百无聊赖的说着。
“想也别想,浓烟会引来克里人,我可不想被人追杀。”
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,他也想吃山鸡炖蘑菇,但是不现实。
浓烟会引来克里人,所以他们别无选择,不管是山鸡还是蘑菇都得生吃。
幸好他们是荒野猎人,吃生肉是他们的必备技能。
换成城市里的废青,还不得吃多少吐多少。
“这只山鸡很肥,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,不说让大家全吃饱,估计也能吃个七分饱了。”
林耀将野鸡抛给威廉处理,自己则坐在石头上擦拭起了步枪,念念叨叨的嘀咕着:“我想吃烤土豆了,只要生一堆火,将土豆丢在里面就行,考好之后,剥开外皮,香味能馋的人流口水!”
“先生?”
“嗯?”
林耀抬头,发现叫他的是霍克,于是问道:“有事?”
“杰拉德队长真的和老板他们会合了?”霍克拄着拐棍,站在一旁看着他。
林耀面色不变,反问道:“当然了,不然呢?”
霍克没有再问,只是总觉得林耀的说法有些敷衍。
换个正常人就知道,前面是克里人,想要跟第一梯队会合,就要越过克里人的防线,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事。
杰拉德怎么会这么干,他身为狩猎队的队长,很清楚克里人的厉害。
克里人不止有弓箭和长矛,也有火枪与猎枪作为武器。
不说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队,单单是克里人这关就让人凶多吉少,杰拉德那样的聪明人怎么会冒险。
“不要胡思乱想,你要多休息,争取早点好起来,我们不可能一直抬着你走。”
林耀没让霍克继续想下去,与其想这个,不如想想接下来该怎么走。
他们不可能一直过茹毛饮血的日子,所以要尽快甩开克里人,回归有火焰,有营地的文明社会。
休息一个小时,下午队伍再次出发。
这一走,在停下来就是晚上了,他们用一个下午的时间,走了将近十几里的山路。
算一算,一天大概能走五十里左右。
或许有人觉得这个数字并不高,比如抗战时期,我军行军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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